如何申请司法救助
申请司法救助告知书
为使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人民法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即依照规定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决定缓交、减交、免交。如您希望申请司法救助,请仔细阅读本告知书,并按此办理:
一、申请条件
您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1、系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2、系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人;
3、系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4、系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
5、系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6、系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服务对象的;
7、系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且经济困难的;
8、系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且经济困难的;
9、系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请求赔偿且经济困难的;
10、系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且经济困难的;
11、系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且经济困难的;
12、系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13、系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且经济困难的;
14、系其他情形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
二、申请手续
您申请司法救助,应在起诉时向我院立案庭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您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1.办理程序
对您提出的申请,我院立案庭将负责受理、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
2.特别提醒
如您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您应当按照我院交费要求交纳相关费用,否则,我院将按您自动撤诉处理。
3.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
如我院已向您提供司法救助,您可以此为依据,向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但您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15日前提出申请。
来源: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