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某民营医院骗取医保170余万 看看德阳法院怎么判?

2018-12-10 09:11:24

看病治病是可以通过医保进行报销的,

医疗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的,

这是我国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

是预防大病致贫的一种措施

但是现实中,

有些人却钻了医疗的空子,

骗取医疗保险的保费,

社会影响及其恶劣。

图片关键词

今天,

在德阳中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医保诈骗案。

图片关键词

 什邡某民营医院,作为一家民办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是什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杨某某系该医院院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黎某系该医院财务科科长、医保办主任。郝某某为该医院出纳、医生。

经查,杨某某在全院大会向医务人员暗示由医生虚开处方、虚增住院天数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201511日至20166月期间,医生遂以虚开处方、虚增住院天数等方式,由护士录入检查及治疗项目,再由药房录入虚开药品数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黎某负责具体骗取医保基金账务整理、报账等事务,郝某某配合支取骗取的医疗保险金。骗取的资金用于支出医院的招待费、差旅费、员工工资等。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该医院在20151月至20166月期间骗取什邡市医疗保险局和什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基金1760692.84元。在审计过程中,该院骗取医保金一事被查出。
经过法院一审,判处杨某某、黎某、郝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又十个月、一年又八个月,分别缓刑三年、二年又六个月、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三万元、二万元。
20171012日,医院已向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回上述所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
一审结束后,什邡检察院认为,判决认定三被告人罪名为合同诈骗罪不正确,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确有错误,遂向德阳中院提出刑事抗诉。

今日上午,德阳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包括社保、医院等有四十多人旁听了该案。

庭审现场,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依法作出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刑事判决;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郝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综合该案的事实、证据及公诉机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表的指控、辩解、辩护意见。德阳中院审理认为,鉴于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都是公私财物,因此,对杨某某、黎某及郝某某三人的犯罪行为具体怎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要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有关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来适用。医保局与医院之间签订的“医疗定点服务协议”,是具有行政管理内容和性质的合同。因此以合同诈骗罪对三人犯罪行为定性,不能准确概况和反映涉案合同的性质,以及所侵害的犯罪对象和客体。尽管我国刑法中的诈骗罪未规定有单位犯罪,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刑法有关解释处理: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追究刑事责任。图片关键词


参保人员8种行为属违法违规

1、将本人社保卡借给他人、定点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

2、大量配取与本人疾病无关的药品或过度超剂量配购药等异常就医购药。

3、采用冒名、非本人疾病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基金的。

4、采用伪造、变造、涂改病历、处方、病情证明、生育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手段,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5、采用转手倒卖药品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的。

6、提供虚假就诊资料或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7、经送达或公告送达医保就诊情况审核通知后,当事人仍拒绝接受询问、提供就诊资料或拒绝协助调查的。

8、其它各种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及损害、侵害公众利益套取医疗保险基金,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12种行为属违法违规

1、易药、药品诊疗项目串换记账。

2、以药换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用品等。

3、以药易生活用品、家用电器等物品骗取、套取医保基金。

4、采用换购物卡、有价证券及提取现金等各种形式骗取、套取医保基金。

5、人证不符诊治、配药。

6、违规收集、留存参保人员社保卡,或将参保人员的社保卡拿到其他定点单位刷卡。

7、为非定点或其他定点单位提供医保划卡结算。

8、将应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变通为不付、少付,套取医保统筹基金。

9、虚假门诊、住院或虚记医疗费用、空划记帐、留存费用等骗取、套取医保基金。

10、伪造、编造病历、处方、票据、病情证明、生育证明、疾病评估表等资料套取、骗取医保基金。

11、私自安装、连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或擅自变更医疗保险网络线路;非法侵入或攻击医保网络。

12、其他违反医疗保险、卫计、药品、物价、财务(票据)等管理规定和其他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11种行为属违法违规

1、以药易药,医保刷卡药品与参保人员实际取药不符。

2、以药换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用品等。

3、以药易生活用品、家用电器等物品骗取、套取医保基金。

4、采用换购物卡、有价证券及提取现金等各种形式骗取、套取医保基金。

5、人证不符配售药,违规收集、留存参保人员社保卡,或将参保人员的社保卡拿到其他定点单位刷卡结算。

6、为非定点或其他定点单位提供医保刷卡结算。

7、将应由参保人员个人先付的费用变通为不付、少付,套取医保统筹基金。

8、虚记医疗费用、空划记帐、留存费用等骗取、套取医保基金。

9、伪造、变造病历、处方、病情证明、票据等资料骗取、套取医保基金。

10、私自安装、连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或擅自变更医疗保险网络线路;非法侵入或攻击医保网络。

11、其他违反医疗保险、卫计、药品、物价、财务(票据)等管理规定和其他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标签: 医保 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