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交通事故伤多处伤残,等级系数怎么计算

2018-12-10 11:43:32

四川省成都市交通事故伤多处伤残,等级系数怎么计算?

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第二十四条【死亡(残疾)赔偿金的赔偿系数】多处伤残的受害人,其残疾系数以评定的最高一级为基数,对附加伤残等级为2—10级的,分别按0.09、0.08、0.07、0.06、0.05、0.04、0.03、0.02、0.01累加,累加总计不超过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