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一村干部侵吞土地青苗补偿款、虚增虚报跨越补偿费并私分!是职务侵占?是贪污?

2018-12-18 21:46:47

        乐山一村干部当官不为民做主,竟然还侵吞村民的土地青苗补偿款、虚增虚报跨越补偿费并私分!你说该怎么着?这不,面临法律的审判了呗!是职务侵占?是贪污?2018年12月20日下午14时40分公开审判!看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

       基本案情如下: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2月,乐山市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的施工单位开采苏稽镇境内的砂石时,因越界开采对棉竹镇张铺儿村土地青苗造成损坏。2014年1月,政府转款土地青苗补偿款30万元至张铺儿村账户,后该村支付村民土地青苗补偿款11万元。同年11月,时任村主任汪延某与村党支部书记汪福某(另案处理)、村文书王某某(另案处理)商量将该村账户中剩余的部分土地青苗补偿款私分。三人遂以他人名义套取土地青苗补偿款12.96万元并私分,其中汪延某分得4.46万元。

       2010年,“范佛线”电力建设项目启动,由四川嘉能佳公司施工。棉竹镇政府委托张铺儿村村组干部,对该项目涉及村民的跨越补偿等工作予以协调。2016年5月,被告人汪延某和王某某在协调村民跨越补偿的过程中,虚增跨越补偿费6万元。同月,汪延某、王某某又以他人名义虚报跨越补偿费4万元。后汪延某等人对上述虚增、虚报的跨越补偿费10万元予以私分,其中汪延某分得4.5万元。

       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贪污罪,汪延某于2018年8月8日被乐山市市中区监察委员会留置,于2018年11月1日被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11月9日被该院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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