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院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2019-02-28 09:09:02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其诉讼费用、申请执行费等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案件受理费

(一)  财产案件受理费(单位:元)

级数

标的额

费率

増数

受理费计算公式

1

不超过1万元的,

每件交纳50元

——

0

S1=50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2.5%

50

S2=50+超过部分×2.5%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2%

2300

S3=2300+超过部分×2%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1.5%

4300

S4=4300+超过部分×1.5%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1%

8800

S5=8800+超过部分×1%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0.9%

13800

S6=13800+超过部分×0.9%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0.8%

22800

S7=22800+超过部分×0.8%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0.7%

46800

S8=46800+超过部分×0.7%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0.6%

81800

S9=81800+超过部分×0.6%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0.5%

141800

S10=81800+超过部分×0.6%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它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它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它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申请费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标签: 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