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沐川县人民法院诉讼指南

2018-12-25 15:31:46

四川省沐川县人民法院诉讼指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快捷、便简诉讼,减轻诉累,对立案登记流程特作以下温馨提示:

一、民事一审案件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民事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份数,原本由本院存档),提交支持起诉的基础证据材料(份数与诉状份数一致)。起诉基础证据材料仅限于确定当事人身份、确定主管和管辖等与决定立案相关的证据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记明以下事项:

1.原告的基本情况

原告是公民的,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记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基本情况

被告是公民的,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记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诉讼请求应当记明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明确,并且具有可诉性。

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应当写明纠纷起因、过程、现状,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之间具有关联性。

4.证据和证据来源

应当写明起诉的证据名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5.民事起诉状落款

起诉状尾部应当写明受诉法院名称、起诉时间、起诉人签名、捺印或盖章。

(二)起诉证据材料

起诉证据材料一般附在诉状之后,作为诉状附件。附件应列明证据材料清单,包括证据名称、份数、是否原件、证明的对象等。

1.证明原告身份的材料

自然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不能提交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交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2.证明被告身份的材料

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应当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

3.证明与起诉事实相关的证据材料

原告应当提交与起诉事实相关的证据材料,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应当与证据目录一致。

4.证明由本院主管和管辖的证据材料

原告应当提交确定本院主管或者管辖相关的证据材料。

二、执行案件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应当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执行依据文书及生效证明。执行申请书应当载明一下内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执行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记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2、申请内容

申请内容应当分项写明要求被申请人履行的具体义务。

3、申请理由

申请理由应当写明执行依据文书的达成过程,执行依据文书确定的被申请人的义务及履行方式,被申请人的履行情况或者不履行的事实及履行能力,不履行给申请人造成的影响等内容。

4、落款

申请书应当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和申请时间,申请人签名、捺印或盖章。

三、刑事自诉案件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一)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

1.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自诉状应当写明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指控的基本事实

应当写明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应当写明指控的犯罪罪名和法律根据,要求民事赔偿的,应当写明具体的赔偿数额;

4.证据的名称来源

应当写明指控证据的名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5.落款

自诉状应当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签名、捺印或盖章。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二)刑事自诉证据材料

1.身份证据材料

自诉人应当提交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明材料,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被告人应当具体明确,足以与他人相区别。

2.罪证证据材料

自诉人(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交指控犯罪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后果等方面的证据材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损失数额方面的证据材料;属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证明材料。

3.自诉案件范围的证据材料

自诉人(代为告诉人)指控的犯罪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条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等。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公民身份号码,与原告关系,联系电话等。

原告:名称,住所等。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等。

法定代理人:(同上)

被告:名称,住所等。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第三人:(同上)

诉讼请求:一、……;二、……;三、……

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应当记明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明确,并且具有可诉性。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应当写明纠纷起因、过程、现状,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之间具有关联性。

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例如: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来源于公安机关制发,原告合法持有;

此致

XXX人民法院


附:1、本状副本X份;

2、证据、证人证言X份

起诉人:(原告签名、捺印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等。

申请人:名称,住址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等。

被申请人:名称,住址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因被申请人不履行……(例:(2015)沐川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XXXX义务,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内容:请求人民法院要求被申请人一、……;二、……;三、……(要求被申请人履行的具体义务)

申请理由:(写明执行依据文书的达成过程,执行依据文书确定的被申请人的义务及履行方式,被申请人的履行情况或者不履行的事实及履行能力,不履行给申请人造成的影响等内容。)

例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一案,经XXX人民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号民事判决(调解、裁定)书,确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的义务)。现该判决(调解、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绝履行(或者部分履行,还有多少未履行的情况),特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人签名、捺印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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