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法院打响新年执行“第一枪”拘留两名老赖!

2019-01-22 16: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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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犍为法院对两名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打响了新年执行“第一枪”。

彭某某与杨某、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判决生效后,彭某某向犍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标的559747元,并提供两名被执行人在犍为县玉津镇某某村征地拆迁项目中分别有补偿款51800元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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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人员立即送达了扣留两名被执行人补偿款的裁定文书。之后,两名被执行人无视法院裁定,擅自将补偿款取出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涉案银行知晓情况后,积极配合法院提供合同协议、转账手续、当事人承诺书等凭证。

       经查,擅自还款系两名被执行人的私自行为,银行无责。犍为法院采证完毕后,依法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随后,执行人员多次组织申请人、被执行人及家属进行协调。

       经调解,杨某与林某某分别向彭某某支付了案款2万元和3万元,三人达成和解协议,对本案债务进行了责任划分,林某某与彭某某对后续还款计划达成了统一意见,彭某某请求法院提前解除对两名被执行人的拘留、限制高消费令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清除。

被执行人杨某、林某某表示,私自转移财产是心存侥幸心理、法律意识不强的行为,如今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与强制力,今后将积极履行法律确认的支付义务,绝不触碰法律红线和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