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