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如何判刑?

2019-02-26 16:53:07

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应当如何处罚?

禁毒法和刑法规定了毒品的定义,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外,任何人都不得非法持有毒品。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了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犯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他少量毒品”,主要是指除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以外的少量毒品,如大麻、K粉、摇头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