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法医临床鉴定项目伤残程度评定,评定因人体损伤导致的残疾程度(不包括精神伤残程度评定),收费指导标准为1000元。
其他:伤残鉴定费一般由被告承担,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