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亡待遇办理流程
2019-03-13 16:36:26
事项名称: |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伤(工亡)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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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
事项属性: | 办事服务 | 办事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分类: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职工,我要报销,工伤保险,多级办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 ||
办理时限: | 当即办理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联系电话: | 87706915、87706460 | |
监督电话: | 87706750 | 首问责任人: | 窗口工作人员 |
办理地址: | 市本极经办机构:二环路北1段4号就业社保大厦(市医保局)3楼4区1、2、3、4号窗口 | ||
前置条件: | 发生工伤、确诊职业病人员及所在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期缴费 | ||
法定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4]3号) | ||
办理程序: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工亡认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1-4级工伤人员(含老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死亡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
申请材料: | 《成都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待遇审批表》或《成都市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确认表》、《成都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属于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涉及第三方责任赔偿),工亡人员还需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土葬区证明并由当地政府机构派出所签章)原件 |
来源:成都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