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2018-11-18 15:28:06

一,什么是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需要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二,哪些阶段会产生护理费

1,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备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三,护理人员可以是哪些

1,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2,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3,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四,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构成伤残的护理费应为至定残前一日,但定残后仍需要护理的,应参考其伤残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

五,护理费的计算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

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护工人数(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