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又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的处罚标准及处罚程序。这个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举行听证会,陈述纠纷过程并提出自己的辩解意见。治安处罚决定作出后,被处罚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检察院可以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依法进行监督。当事人如果认为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人员行为违法,也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投诉,而对治安案件处理的结果是不能直接向检察院申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