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如何认定醉驾,如何检测酒精含量

2019-04-23 10:09:42

  原则上以血液中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作为认定是否醉酒的依据,含量高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但在因犯罪嫌疑人脱逃,导致未能及时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进行鉴定时,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作为是否醉酒的依据。如果因犯罪嫌疑人脱逃致血液酒精含量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均未做的,可以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认定。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依靠其他证据认定行为人醉酒的做法属于例外情况,不是常态,这种情形下对取证的要求更高,要穷尽一切手段收集能够证明行为人在驾驶时处于醉酒状态的各类证据,量刑时也应更为审慎。

  此外,个别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查获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或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仍可以作为是否醉酒的依据。审查酒精含量鉴定意见时,应着重审查血样(检材)在流转、保管、送检的过程中,是否保持同一性和不受污染。《血样提取登记表》是否有犯罪嫌疑人的签名,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字的,是否有两名以上民警的见证说明。当犯罪嫌疑人提出重新鉴定要求时,如果鉴定过程没有明显错误,原则上不应同意重新鉴定,特别是在当酒精含量刚刚高于80毫克/100毫升临界值的情况下,因为酒精具有挥发性,血样在经过一段时间后酒精含量自然会因为酒精挥发而降低,再次鉴定时可能会导致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