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如何量刑,影响判刑的因素有哪些

2019-04-23 11:16:55

 在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中,以行为和行为人为视角,可将量刑情节分为两类:在行为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节:

  (1)醉驾的时空环境。时间、路段、距离等。包括:醉驾的时间是深夜车辆较少时还是白天车流高峰期,醉驾持续的时间有多长,饮酒与驾驶之间间隔的时间长短;醉驾的路段是繁华闹市还是人迹稀少的区域,是普通道路还是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被查获时醉驾的距离,离目的地的剩余距离。

  (2)醉驾的机动车车况。包括:是“铁包肉”的汽车还是“肉包铁”的普通摩托车;是私家车还是正在营运的客车;是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还是改装车、报废车;是独自醉驾还是载有亲友醉驾。

  (3)是否还有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包括;无证驾驶或者准驾车型不符;严重超速、超载、超员;违反交通信号;吸毒后驾驶;伪造、变造、遮挡号牌等。

  (4)醉驾的后果。即是否发生交通事故以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

  在行为人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节:

  (1)醉酒程度。即行为人的血液酒精含量是刚超过认定醉酒驾驶的标准80毫克/100毫升,还是超出很高。

  (2)犯罪态度。包括:是否有主动停止醉驾、自首、坦白或者积极赔偿等法定或者酌定从宽处罚情节;是否有拒不配合检查、弃车逃匿,甚至殴打、驾车冲撞执法人员、冲卡等恶劣行为。

  (3)犯罪动机或者对醉驾行为本身的认识。包括:是否有违法性认识,是否误以为休息数小时或者隔夜之后会醒酒而醉驾;是忽视醉驾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危险而执意醉驾,还是出于救助他人而不得已醉驾;是否采取避免措施等。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如是否有醉驾、酒驾被查处的劣迹等。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不能将因醉酒驾车造成被告人本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情况作为对被告人不利的量刑情节。因为,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达到应受刑罚处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即对社会秩序或他人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