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时间是多久

2021-02-04 22:26:15

        《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增30天的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离婚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的情形,对于家暴,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不受30天离婚冷静期的影响。

        离婚冷静期的一些问题:

        1、如果一方由家暴倾向,离婚冷静期是否增加了家暴的风险。遇到家暴情形如果不想等待30天,建议直接从离婚诉讼程序,向法院起诉离婚,遇到家暴可以考虑租房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式保护自己。

        2、离婚冷近期内发生性关系是否涉嫌强奸罪。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依然是夫妻关系,应当履行夫妻义务,但是若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涉嫌构成强奸罪。

        3、冷静期内一方是否会偷偷转移财产,此种情形需要注意财产安全,留意收集证据,以便作为起诉证据。

        4、离婚冷静期内一方突然反悔怎么办,此种情况无法避免,协商不一致是无法离婚的,只有走诉讼途径。